名家專欄

從「康宏」事件看小股東權益保障問題

張利/時事評論員
 
螞蟻集團本月初突然煞停在本港上市計畫,引發輿論對股民權益保障的熱烈辯論。但筆者以為,上市公司康宏環球(01019)這幾年來發生的一系列風波,在探討本港股市監管和保障小股民權益方面更有值得討論的空間。該宗事件的來龍去脈大致是:康宏環球在2017年中因管理層出事而停牌,並在停牌後連續三年不發布業績,結果本港證監會根據上市規則6.01a「將已停牌十八個月的證券除牌」,取消其公司的上市地位。公司現在提出上訴。由於康宏環球持有大量其他上市公司的股票,涉及到一些上市公司的控股權,該公司內部在過去三年分成了兩大陣營,包括深圳第一大地主和台灣第一大金融家族,雙方對簿公堂,爆發「話事權爭奪戰」。康宏環球將於本月26日舉行股東特別大會(EGM),不少小股東皆期望現任董事局能夠以公平、公正、公開的態度,處理每位股東的權益,尤其是投票權方面。鑑於案件已進入司法程序,筆者在此不方便評論,只是想提出一點看法:事件反映本港證監會對保障小股東權益的措施存在著嚴重不足。
 
首先,港交所要求一些有問題的上市公司停牌,讓投資者有足夠的時間消化信息,重新評估股票價值,在某程度上確實是保護了小股民的利益。但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一旦上市公司停牌,也就意味着之前在股市購入股票的小股東,無法在短期內通過交易所進行交易。許多有資金流動性需求的小股東往往來不及反應,就被拖入時間的停牌期內,苦不堪言。更甚地是,停牌的時間長短往往取決於上市公司自己的安排。如果公司大股東無意購回股票,乃至索性倒閉公司或申請破產的話,小股東手頭上的股票便會淪為「廢紙」,令小股東血本無歸。以康宏環球為例,該公司的2017年「中期報告」中顯示,當年公司的淨資產約48億港元,當中包括8億元現金。到底集團最新的財務狀況如何?若集團最終真的除牌,其資產如何處理?這些問題,作為小股東的,一無所知,對他們又是否公平呢?
 
筆者認為,小投資者由於自身能力不足等原因,無力依靠自己對上市公司在停牌過程中涉嫌存在的違法行為進行制約,政府有必要建立集團訴訟制度,由律師或者非牟利團體代表廣大小股東對上市公司的不當行為進行訴訟,使得上市公司為停牌的行為時刻處於被提起訴訟的風險之中,降低其違法意圖。
 
(筆者並無持有相關股份)